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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花园物业:给业主送一封信要收1元
作者: 佚名 来源:不详 时间:09月08日 17:16 提交:五月 访问:

   
      皇家花园物业:没有为业主保管信件的义务,送信需要费用

  “我上电梯时发现地上有一封信,捡起来一看,竟是寄给我的信,业主的信件怎么能被随便丢放呢?万一误了大事谁负责?”昨日,接到海口龙昆南路皇家花园业主李先生的投诉后,记者来到该小区,在A栋电梯口看到有不少信件掉在地上。

  “我们希望物业能够像其他小区一样,把我们的信件集中保管,在黑板上向业主提示,让业主去物业处领取。”业主李先生说。

  管理皇家花园的海口丽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金先生向记者介绍,物业没有为业主保管信件的义务,这样是为避免在保存期间与业主发生纠纷等问题,他们平常都把信件放在业主进出的必经之处——电梯口,由业主自己查看并领取信件。

  金先生说:“我们没有配专人为业主送信上门,这需要费用,我们向业主提出了解决办法,业主向我们缴送信费,我们送一封信上门他们付给我们1元钱,但业主却不同意,认为我们是借送信‘生财’”。

   海口市邮政局投递局网络运行部副主任王志华介绍,根据目前国家和省里的通信管理条例,邮局只负责把快递包裹和特快专递两种邮件送上门由收件人签收,其他信件则送到单位收发室或者物业公司指定的地方,由收发室或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签收后转交给收件人。

  海口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君认为,邮局将信件送往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从法律上讲没有保管的义务,物业是否能够帮业主管理好这些信件,则视其管理成本和责任心等因素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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